主城区市政排水管网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主城区市政排水管网工程监理已由邯郸市行政审批局以 邯审批政投字【2024】4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市市政排水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申请债券资金和单位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邯郸市市政排水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新建南通路、东环路南延,管径D500-D1200,管道全长13.62千米,主管管材为钢筋混凝土管;新建南******学院北路、东环路、南通路、丛台公园再生水利用引水工程等再生水管道,管径DN300-DN1000,管道全长9.38千米,主管管材为球墨铸铁管及给水用聚乙烯管;检测评估主城区520千米市政污水管网,全面了解市政排水设施状态;新建及改造望岭路光明大街区片、中华大街(邯济铁路泵站-中华南防控中队)、联系路(复兴路-南头)、滏河大街北仓路以北、铁西大街北环路交口、中华南新一中区域、中华大街农林路区域雨水管道,管径D800--D2600,管道全长6.53千米,主管管材为钢筋混凝土管。2.1.1建设地点:邯郸市主城区内。2.1.3质量标准:合格。2.1.4监理服务期限:520日历天,自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起始日期至竣工验收止,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并提供保修期监理服务。2.1.5其他说明:①本次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②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③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邯郸市市政排水管理处,任俊强,******;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李青,******。
2.2招标范围:主城区市政排水管网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及质量保修期的监理服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2)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2)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3信誉要求: 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2)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4其他要求: 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2)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26 08:30:00 至 2024-05-01 17:3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5-20 09:00:00,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招采云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采云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邯郸市市政排水管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邯郸市东环路中段 | 地址: | 邯郸市丛台路495号中道大厦B座26层 |
邮编: | 056000 | 邮编: | 056000 |
联系人: | 任俊强 | 联系人: | 李青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银行: | / | ******银行: | 建行邯郸人民路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0169 |